前言
今年度的300億租金補貼2.0開始受理申請,營建署在行政量能、受理時間、申請年齡、家庭成員計算等方面,均做出與去年相較有感的調整。
去年,崔媽媽基金會針對300億租金補貼政策進行問卷調查,蒐集廣大租屋族在申請時所遇到的問題,作為向政府進行政策建議的依據。其中,有兩個主要原因導致申請無法通過或難以完成補件,分別是「房屋稅率不符」和「房東未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真實姓名」。
針對此兩點,營建署則調整為「沒有稅籍編號可用切結」及「房東可以不提供身分證字號」也可申請補貼。這樣的申請辦法,已違反《建管法》與《租賃條例》的規定,不僅未能成為減輕租屋族負擔的有效解方,反而造成租補制度混亂,並衍生更多問題而加劇租賃雙方之間的衝突。
重大變革:承租房屋無稅籍編號者及地政資料,可用切結方式申請。
亦即承租處若為沒有稅籍編號及沒有建物登記的房屋,房客可用檢附居住相關資料(台水台電帳單或當地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),且由房客本人簽定切結書的方式辦理。
⚠衍生問題
1. 「房客無法得知承租處房屋稅率及建物登記用途」,仍然沒有解決
即使增加切結手段,房客仍須確定承租處是既「沒稅籍編號」,也「沒建物登記」的「雙無房屋」,才能請村里長簽切結。然而,房客要如何得知承租處是否為「雙無房屋」呢?必須問所有權人。大部分縣市均已提供線上即時查詢房屋有無稅籍編號,但只止於能查到稅籍編號,而無法得知稅率,政府並未提供房客可以線上查詢「房屋稅率」,必須要有所有權人委託書,才能至財稅機關的現場櫃檯實體查詢。
2. 看起來像違建的房子,不一定是雙無房屋,無法走村里長切結這條路
違建的樣態很多,不是只有頂樓加蓋是違建,甚至有些看起來像違建的房屋,只是未辦保存登記,它可能有「有稅籍編號」只是「無建物登記」。若承租處是以下兩種狀況,房客是無法採用村里長簽立證明背書的方式申請補助:一、有稅籍編號但稅率非住家用,且「無建物登記(未辦保存登記)」;二、有稅籍編號但稅率不是住家用,且建物登記不符合申請的房屋
這邊舉個實例:新莊輔仁大學一帶,幾乎都是工業用的建築物,房東繳納的是「非住宅使用」稅率,但這些建築物被隔間成一間間的套房雅房,許多在輔大念書的學生,或在新莊五股一帶工作的小資上班族,都是承租居住在這樣的房子內。
3. 村里長須背負為違法建築物背書的責任
「雙無房屋」是未取得建管單位許可所興建的違法建築物。現行法規下,各縣市違建僅是緩拆,並非永遠不拆,300億租金補貼2.0雖放寬接受「雙無房屋」憑村里長簽立證明申請,但並不會因為拿到租金補貼資格,該違建從此就地合法,或者是違建在環境與安全便瞬間提升到位。
2021年南港貨櫃屋拆除事件,以及2015南港住戶頂樓違建燒死人,當時3個月內拆除全市226戶涉及公安危險的頂樓違建事件,依然殷鑑不遠。
在這樣的前提下,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,哪位村里長敢簽下居住證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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