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「租屋透明納管」與「降低租屋負擔」外,進一步是要透過稅制與都市規劃,引導市場於都會區供給更多出租住宅,緩解租金上漲與民眾購屋壓力。

引導空屋出租
- 由中央立法《囤房特別稅》,採「多屋重稅、出租免徵、偏鄉免計」原則,引導囤房空屋出租,避免轉嫁。
- 稅收全數撥入住宅基金,作為興辦社宅與住宅補貼財源。
引導民間興辦
- 停止標售公地,採地上權搭配固定價格「概念出讓」方式,引導民間投資興辦租賃住宅。
- 結合「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」(TOD),放寬土地使用強度,交換民間興辦一定比例租賃住宅。
除「租屋透明納管」與「降低租屋負擔」外,進一步是要透過稅制與都市規劃,引導市場於都會區供給更多出租住宅,緩解租金上漲與民眾購屋壓力。
